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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节目评分细则(通用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通用2篇)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 篇1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节目背景设计1分;节目时间控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九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其他七个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后得分。

  二、标准

  细 则    标 准    分 值    备注

  1.表演状态

  (2.0分)    演出服装、化妆到位    0.5分

  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体状态控制较佳    0.5分

  2.内容取材

  (2.0分)    创意新颖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1.0分

  3.

  表

  演

  艺

  术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声调准确    0.5分

  音量控制适中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舞 蹈(2.0分)    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创造性和一定的难度    0.5分

  节奏感强,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    1.0分

  器 乐(2.0分)    姿态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练程度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1.0分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    整体时间要求3—8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8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1.0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    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2.0分

文艺节目评分细则 篇2

  在河南理工大学建校100周年,祖国母亲60华诞之际,并在这金色之秋,我校迎来了新的里程。09级新生为学校注入了新的血液,各届学生更是精神充沛,在这样一片朝气蓬勃的大好形势下,为了提高我院的文艺水平,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示我院莘莘学子的独特风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学院的教学氛围,特举办我们学院一年一度的品牌活动“校园歌手大赛”。

  一、主办单位:万方科技学院团委 院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院学生会文艺部

  三、协办单位:各系学生会文艺部

  四、比赛目的: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日常文化生活,充实校园文化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并将此活动以每年一届的方式固定下来,保证活动的连续性和教育效果的持续性。

  五、活动主题:

  chang xiang you & me

  ——唱响 畅想 畅享

  六、参赛对象:全院在籍学生

  六、活动时间: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七、活动地点:院小礼堂

  八、活动流程:

  (一) 通知工作:通知时间为20xx年11月10日中午13:00,由院学生会文艺部召开会议并下发通知,通知各系学生会文艺部。

  (二) 报名工作:

  1.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7日—11月9日

  2. 报名地点:各系文艺部

  3. 报名对象:本次大赛以全院学生为主,除历届得奖校园歌手外,06、07有实力的选手均可参加。

  4. 报名方式:个人可报至各班班长,后由班长交给系学生会文艺部有关人员;也可以个人直接报至系文艺部处。经过一轮淘汰赛,各系文艺部工作人员将进入二轮淘汰赛的选手名单于二轮淘汰赛当天下午统一报至院学生会文艺部。

  (三) 比赛工作:

  1. 时间: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一轮淘汰赛:各系自行组织,时间自定

  二轮淘汰赛时间:11月10日14:30—18:30

  决赛时间:11月22日19:00—22:00

  2. 地点:初赛不予限制,复赛在1312教室,决赛在小礼堂。

  3. 方式:比赛分为一轮淘汰赛,二轮淘汰赛,决赛三个部分,其中初赛由各系自行举办不做安排,每系推选4人进入复赛,最终选出12人进入决赛。

  九、比赛宣传:与院学生会宣传部及各系学生会宣传部结合,进行统一宣传和自由宣传。

  十、比赛规则:

  (一) 比赛原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比赛方法:初赛为清唱或伴奏演唱,复赛、决赛为伴奏演唱

  (三) 比赛评委:由特邀评委组成

  1. 初赛:各系自行安排,不做要求。

  2. 复赛:院及各系的文艺部部长

  3. 决赛:特邀评委:学院领导、特邀老师及往届歌手大赛的冠军得主

  4. 评分方式:去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详见评分细则。

  十一、歌唱比赛评分标准

  a:歌唱技巧

  a、 音准(3.00)

  b、 节奏感(2.00)、

  c、 情感表达(1.50)

  d、 音色(0.50)

  b:舞台指数

  a、 外表着装(1.00)

  b、 舞台表现(2.00)

  c: 无附加舞蹈(-0.5)

  十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最具风采奖2名 最佳参与奖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