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场纪律的通报(精选2篇)
关于会场纪律的通报(精选2篇)
关于会场纪律的通报 篇1
各乡镇党委(场、区),街办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工委各党支部(总支):
会风是干部作风、工作纪律的反映,会风正则作风正。针对全县各级各类会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促进会风会纪切实转变,根据县委、政府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会议是贯彻政策、实行决策、布置任务、沟通信息、协调行动的重要行政手段。办会工作如何,体现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会风如何,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事关各级各部门机关的形象,同时,也直接反映出干部的个人政治素养、精神面貌和事业心、责任感。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对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电话通知推三阻四,怪话连连,说话办事不讲政治、不顾大局。对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办会、会风和个人政治素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切实推进会议规范和会风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二、严肃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主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震动(静音)状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上网聊天、玩游戏、随地吐痰和剪指甲等陋习。
2.严禁与会人员迟到、早退和缺席。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凡县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如因事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县委、政府请假;需要单位主要领导参加而因故委托其他副职替会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递交替会委托书。对会议开始五分钟后仍未到会、事先没有请假而擅自安排人员代替参会、中途退会的单位,一律视为缺席。
3.与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后传达落实工作,确保全县政令畅通。对因缺会、替会等问题造成会议部署的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则要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健全督查考核
1.纪检委、组织部和县委督查室对会议出席情况要加强督查,对参会情况实行一会一督查,并报县委办公室备案。
2.县委办公室建立全县工作会议出席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参加会议的情况每月公开通报一次。对无故不按要求或不参加会议、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责成该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县委办公室同时将单位主要领导的书面检查分送到监察局和绩效考核办备案。
3.县委办公室年终对各单位会风会纪情况进行考核,对参加会议较差的单位,将向县委、政府建议取消相关考核、定等的评先评优资格。
请各乡镇、各单位将落实会议整改措施和遵守会议纪律承诺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送县委办公室,20xx年3月1日起纪检委、组织部和县委督查室开始履行职能,全面做好会议纪律的督查工作。
xx县委办公室
年2月17日
关于会场纪律的通报 篇2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部门(单位):
20xx年1月9日上午9:30时,地区在机关会务中心三楼召开了《地区万名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会议》。会前,地区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准时参会,并明确要求因故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请假,严禁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
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是,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出现了迟到、替会现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哈密市人民政府参会领导迟到;地区发改委派科级干部替会并迟到;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计生委、国税局参会领导迟到。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现对以上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单位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加以整改;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写出书面检查。处理意见、检查材料于1月11日前报地区效能办和行署督查室。本次通报结果将与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凡地区通知的会议,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人员,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批;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地区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把端正会风作为整顿机关作风和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新的作风、新的作为、新的业绩,切实做好20xx年的各项工作。
x地区行署办公室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