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的请示(通用2篇)
关于表彰先进的请示(通用2篇)
关于表彰先进的请示 篇1
市清理办: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定于3月3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将通报表彰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代拟搞)》上报你办予以批准办文。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关于表彰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2、万勇市长助理批示。
x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表彰先进的请示 篇2
市政府:
x年全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八连增”的好成绩,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国、全省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对粮食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我市1个产粮大县、2名个人受国务院表彰,2个产粮大县、14名个人受省政府表彰,受表彰的个人分别享受全国和全省劳动模范待遇。
近年来,我市粮食单产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其中小麦单产连续5年居全省第一,x年稻麦两熟亩产首次突破吨粮,为全省粮食生产“八连增”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按照李学勇省长在全省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的基础上,建议以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全市粮食生产先进个人,以调动广大农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建议表彰粮食生产先进个人30名,其中先进工作者10名、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20名。重点面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各市(区)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的比例乡镇级不低于50%。对粮食生产先进个人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20xx元。同时明确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全市劳动模范待遇。
此请示当否,请示复。
附件1:全市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全市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
附件3:李学勇同志在全省粮食生产表彰奖励暨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x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