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精选2篇)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精选2篇)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篇1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做人: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
第七条 定做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做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定作人 承揽人
定作人(章): 定作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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