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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施工合同(精选11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精选11篇)

1.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合作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绿化项目合作方,共同实施 绿化项目工程,并且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尊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项目范围:

  5、项目方式:

  6、项目合同价款:

  7、项目合同工期:

  8、 养护期:

  9、项目质量标准:

  第二条 履约担保条款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项目 %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为: / 元人民币。

  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交付途径:

  2、银行转帐、不记名支票支付;

  3、保证金等值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 / 日内,应向乙方出具保证金等额收据;

  5、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养护义务,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后,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三条 取费及税费缴纳

  1、合作项目所涉税金均由乙方负责缴纳(包括合同建筑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为合同总造价的 3.3% 以及项目合同印花税为合同总造价的 1‰ 由乙方自行缴纳。

  2、甲方享有按项目总价款 % 收取费用,收取标准依据详见《xx市花木公司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管理办法》。

  3、如果项目需要审计,甲方应和乙方对合作项目审计共同负责,并最终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取费及税金核算;甲方取费办法以项目完成进度,按每笔到账款额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条:

  1、甲、乙双方约定组建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部最迟于本合同签订 日内成立,完成组建工作。

  2、经理部的职责范围仅限于对该项目实施期间的具体工作负责,是为了便于组织和协调双方及有关各方之间的联系,其无权代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3、项目部的组成人员由乙方负责招募,但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的人选应报甲方审批,其他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招募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备管理及技术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管理并监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薪酬均由乙方负责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之外)。

  5、该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需要招募的劳务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费用、劳务人员报酬和劳保待遇由乙方负责。相应的劳务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负责与之签订

  第五条:签约管理方面:

  1、凡为完成本合作项目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合同,应由本合同乙方按进度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即供货方)签订合同,且合同不得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部无权对外签订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

  2、上述供货合同涉及的材料采购清单、供货信息,乙方应向甲方进行备案。

  3、对外项目合同条款可由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核算人员予以协助;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甲方对于对外合同条款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与第三方最终谈定的合同条款,应报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同条款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有重大经营风险的,有权拒绝签署。

  5、乙方对甲方拒签合同的理由有异议,可以要求甲方说明情况。但对是否签署合同,甲方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禁止乙方进行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确实无能力组织实施,需提前 20 日向甲方提交申请书,甲方同意后,双方终结本合同。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如遇审计事项,所需工作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合作共同协作完成。审计结果表明要求退还合同款额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遵照审计结果,履行相应的退还相应款额的义务。

  2 、合作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乙方应及时上报通知甲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依据审计结果,按变更后的总价款进行核算,结算数额应以补充协议书为依据。

  3、如果合作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事项,导致合作项目受到损失的。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维权。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受损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致使合作项目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安全管理方面:

  1、为确保合作项目平稳安全的实施,杜绝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协议中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应该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

  3、如乙方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防火法规和规定,以及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内容而出现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对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享有在必要时根据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和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就该合作项目指派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管人员的权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甲方为此所派出的监管人员除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用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进度进行时,甲方指派的监管人员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任务,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保证所购材料及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未及时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乙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对外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买卖合同、劳务人员用工合同等均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上述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方面: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进行本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为该合作项目单独建帐,并实行监督,合作项目所收全部款项必须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自行开具相应发票。

  3、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应的款项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工程类发票。

  4、凡涉及合作项目款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收款项的去向。

  5、合作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后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养护维修义务并在甲方收到尾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作项目专用帐户内所余金额扣除甲方取费后,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方面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凡出现重大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且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时,由乙方负责处理,进行协商解决。甲方认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通过协商解决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合同同时终止。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且可归责于乙方的,由双方领导层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或根据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大型机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权利,对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抵押,抵押方式为: / ,抵押合同见本合同附件;

  4、不动产抵押应到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动产应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合作项目资料管理办法

  1、与合作项目相关全部资料原件应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须配合甲方完善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整。

  2、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进度资料。

  第十五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应乙方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办公室使用(使用费: 无 ),机械设备使用(使用费: 无 ),代理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书,自觉遵守有关园林绿化项目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合作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按财务和税务规定定时向甲方财务部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3、乙方应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甲方会随时到现场检查乙方的项目资料。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将完整的项目资料及决算书各交 1 份给甲方存档。

  第十八条:合同书份数:本合同一 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 一 份,甲方二份。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单方毁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经济赔偿。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并履行项目养护义务,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后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盛世凤凰城 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邯郸市马头镇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北侧位臵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盛世凤凰城B 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四)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顺利通过本工程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种植草及冬青:冬青按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种植草按照11元/m2结算(含基层)。其他乔木:参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

  2、小品及硬化:执行河北省20__预算定额,邯郸市第四期材调。除花岗岩面层可以调整外,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结算总价让利10%。没有发生的项目不进行结算。

  第二条 工期

  20__年5月 15 日开工至20__年 10 月 30 日竣工(其中20__年8月20日前完成二期小区小品、硬化、草皮种植和部分不受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率的乔木和灌木工程。由于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的在20__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截至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给排水、园建保修时间为二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一年)。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园林绿化图纸。

  4、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伤及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我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给甲方。

  5、开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环节,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整改引起的费用不予计费,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3、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质保金10万元(退还方式在第六条第三项中约定)。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5、验收标准:按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执行,一周年后验收、结算。所有苗木、花草栽植后由施工单位管理养护一周年,对未成活苗木及时植换并支付其相应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6、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垫资

  1、依照合同代苗木、草皮全部种植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2、待铺设便道、排水设施、座椅等景观设施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3、依照合同,一年后苗木全部补栽成活,退还保证金与质保金12万元,并付剩余40%工程款,扣留5%工程款做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千元,提前一天奖励壹千元 。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中人民币壹万元以上作为违约金。

  3、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争议,应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由邯郸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经甲方审定的盛世凤凰城B区园林绿化工程清单报价书及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3.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三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日期:

4.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市__区改造项目__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__市__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__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__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2、施工总工期:__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纪江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5.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五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6.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10000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20000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7.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七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_____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8.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10000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20000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9.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名称:美岸星城一期、二期园林绿化工程。 地点:大连花园口经济区。 内容:苗木种植、草坪铺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栽包活。

  二、施工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xx年4月25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xx年5月5日。如遇天气原因,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顺延时间,累计顺延时间不得超过7日。

  三、工程造价

  以实际发生的苗木株数、草坪平米计算,具体价格见附表。

  四、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格、苗木品种。 五、价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上总价款的 %,其余 %作为工程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于工程开工前交付本工程设计图纸; 2、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准备;

  3、及时按期组织验收,无故推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3、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严格按工程期限施工完毕,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质保与养护

  1、本工程质保期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2、养护质保期内,因乙方采购、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或草坪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或草坪。

  九、违约责任

  甲、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责任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并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赔偿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合同执行地基层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10.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十

  建设单位(全称): __ 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11.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十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盛世凤凰城 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邯郸市马头镇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北侧位臵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盛世凤凰城B 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四)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顺利通过本工程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种植草及冬青:冬青按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种植草按照11元/m2结算(含基层)。其他乔木:参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

  2、小品及硬化:执行河北省20xx预算定额,邯郸市第四期材调。除花岗岩面层可以调整外,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结算总价让利10%。没有发生的项目不进行结算。

  第二条 工期

  20xx年5月 15 日开工至20xx年 10 月 30 日竣工(其中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二期小区小品、硬化、草皮种植和部分不受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率的乔木和灌木工程。由于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的在20xx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截至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给排水、园建保修时间为二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一年)。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园林绿化图纸。

  4、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伤及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我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给甲方。

  5、开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环节,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整改引起的费用不予计费,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3、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质保金10万元(退还方式在第六条第三项中约定)。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5、验收标准:按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执行,一周年后验收、结算。所有苗木、花草栽植后由施工单位管理养护一周年,对未成活苗木及时植换并支付其相应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6、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垫资

  1、依照合同代苗木、草皮全部种植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2、待铺设便道、排水设施、座椅等景观设施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3、依照合同,一年后苗木全部补栽成活,退还保证金与质保金12万元,并付剩余40%工程款,扣留5%工程款做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千元,提前一天奖励壹千元 。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中人民币壹万元以上作为违约金。

  3、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争议,应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由邯郸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经甲方审定的盛世凤凰城B区园林绿化工程清单报价书及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