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精选9篇)
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精选9篇)
1.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一
经中介、学校、企业前期的沟通和了解,现对学校方向企业方输送2个月暑假工进厂工作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本协议共分三个部分,内容均为三方事前约定的项目,合作实施后,须按照三部分的条件或要求执行,并经单位盖章有效。
一、企业状况
1.企业现有员工人数在20xx人以上。
2.合法经营,运营正常,资金力量雄厚,无拖欠或故意压低员工工资现象。
3.管理规范,守信用。
4.企业所在地位于 东莞 地区。
5.所提供的岗位和工作环境符合学生作业。
6.除了预先预定的费用外,企业不需要向学生收取押金、办卡费、保险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岗位工种
1.流水线操作工。
2.适合学生作业,环境无毒无害无危险性。
3.坐式作业,工作间通风良好,有空调或恒温。
4.免费提供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时间
1.每周5天8小时制,之外工作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另计。
2.每月确保正式工作时间在280小时以上。
四、待遇说明
1. 薪资方式:5天8小时,底薪690元/月;之外为加班时间,平时加班按底薪的1.5倍计算加班费(即6.18元 /小时),休息日加班按底薪的2倍计算加班费(即8.24元/小时)。
2.食宿安排:公司提供食宿,每 人一间,住间内已有的物品有 、 等设备,卫生间位于 。 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自理。食宿费每月合计为180元,从工资中扣除。
3.工资发放时间: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为 月 日。约定的2个月服务时间结束后,工资全部结清。
4.工资的发放形式:a.统一发到学生的工资卡上 b.学校或个人集体授权发到指定帐号上
5.往返企业的车旅费:员工到厂和回原所在地时间车旅费自理。
(以上待遇部分内容与企业提供的招工简章内容一致,其它部分均得到企业的确认)
五、其它说明: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2.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二
甲方:
乙方:
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3.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E)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____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三)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费用: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第十条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四)附则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全称)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汽称和价格
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 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 元/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 元/包(不含税)。
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 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
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五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_____,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二、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____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7.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七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A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丙方: B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开发区管委会,是负责开去区开发建设管理、城市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管理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区域实施统一行政管理。
2、A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受管委会委托,负责土地整理开发建设。
3、B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以地产为特色的综合地产开发企业集团。
为此,甲、乙、丙三方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1、 定义
1.1示范区:
1.2本协议:系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1.3本项目:系指合作项目。
1.4管委会:系指管理委员会。
1.7 前期公司:系指A公司与B公司合作项目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而共同成立的公司。
1.8项目公司:系指A公司与B公司成立的前期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后,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设立的承担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工作的建设开发公司。
1.9合作地块:系指本项目选址范围内,项目公司拟获取并进行建设开发的地块。
2、合作地块
本项目合作地块位于:
3、合作内容与模式
3.1甲方授权乙、丙共同成立的前期公司开展合作地块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并获得政府批复。
3.2由乙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
3.3各方同意前述合作内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关职责,分阶段进行实施。
3.3.1设立前期公司
3.3.1.1乙丙两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前期公司,负责示范区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前期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乙丙两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乙方出资 万元,股权比例占 %;丙方出资 万元,股权比例占 %。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签署公司设立协议与章程,并在前述文件签署后
【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付出资。
3.3.1.2前期公司筹备期间的业务费用乙丙双方暂按49%:51%比例承担,待前期公司成立后,筹备期所有费用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转由前期公司承担,前期公司应及时向乙丙两方返还已垫付的费用。前期公司不能成立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丙两方按 %: %的比例分担。
3.3.1.3前期公司的各项制度体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应按公司章程、国有控股、**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干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
3.3.1.4前期公司董事会由 人组成,其中乙方委派 人,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由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
3.3.1.5前期公司组建高管团队,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若干名,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期公司的总经理由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权由乙丙方在签署公司章程时另行约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双方均保证各自所推荐的董事对对方所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表示同意。
3.3.2前期公司成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前期公司解散: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项目的合作;
(2)因不可归责于本协议主体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
(3)前期公司成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仍无法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
3.3.3项目公司成立
3.3.3.1乙丙两方同意,前期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后,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将前期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资(增资事宜视本项目报批及立项情况,双方另行约定),成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承担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工作。
3.3.3.2项目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纳入 方集团管控体系。
3.3.3.3项目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新区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规定,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合作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推进项目的开发,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各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权利及义务
4.1.1甲方应明确合作地块的具体区位,并保证合作地块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平方公里。
4.1.2甲方负责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进行指导,根据乙丙两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调整规划并上报审批,同时负责本项目与周边地块规划的对接和统筹工作。
4.1.3甲方负责指导修订乙丙两方提交的项目建设开发方案及土地出让方案并审批相关方案。
4.1.4甲方负责对项目公司的注册、登记、审批等方面的手续办理提供相应的支持。
4.1.5甲方负责争取对本项目有利的财税政策的支持。
4.1.6甲方负责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合作地块,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项目公司获取合作地块予以必要的协助。
4.2乙方权利及义务
4.2.1按照股权比例按时出资、承担项目风险并获取项目收益。
4.2.2负责本项目各方的协调和沟通。
4.2.3协助丙方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进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制定与审批、项目优惠政策的争取。
4.2.4与丙方负责保证相关土地出让金的及时到位与缴付。
4.2.5按约定承担前期费用。
4.3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4.3.1按照股权比例按时出资、承担项目风险并获取项目收益。
4.3.2与乙方共同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用地规划和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并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规划设计工作。
4.3.3负责保证相关土地出让金的及时到位与缴付。
4.3.4按约定承担前期费用。
5、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延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致使三方的合作无法进行下去,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即可终止本协议。
6、保密
各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此外,除正常管理和报批需要之外,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各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如因此给信息提供方造成损失,则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或其他条款失效而失去效力。
7、协议的终止
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7.1经各方确认,本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或者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和实现;
7.2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7.3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7.4项目合作事项未获乙丙两方各自主管部门、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核批准;
7.5前期公司成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仍无法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
7.6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新的协议或合同所取代;
7.7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如3.3.2(2)、5、不可抗力)
8、权利义务转让的限制
非经本协议各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9、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9.1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相对方因该违约所遭受或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用、损失、责任和第三方主张的损害赔偿等。
9.2争议解决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之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各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适用该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协议有效期限
各方一致确定,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为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用于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12、其他事项
12.1 年 月 日前,三方共同就合作地块进行规划研究并完成规划审批工作,规划审批后 个月内,各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启动土地出让程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甲方不得将合作地块内的用地进行挂牌出让。
12.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处理,就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当另行签署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持两份。涉及解释、实施、适用范围等方面的问题,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8.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与 公司,根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合营各方同意在中国桂林市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合营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合营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第十条 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共为:
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借贷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其中:甲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甲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乙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甲、乙双方按以上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外币与人民币比价按实际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缴付,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够出资额。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给出资各方出具验资报告书.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如向第三方转让时,其条件不能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一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其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
2.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依期按数向合营公司缴付出资额;
3.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4. 协助办理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协助组织合营公司开业前的筹备工作;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办公用具、通迅设施、交通工具等;
7.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水、电等基础设施供应;
8、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l、按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按期按数缴付出资额。
2. 办理令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村料等有关事宜;
3,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十九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经合营各方协商,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待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合一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首期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人,由 方委派。 方委派财务总监 名。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各方均以书面委派。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2.终止、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万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押给债权人;
6.抵押公司资产;
7.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或变更组织形式;
8.对其它事宜由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具体事宜在章程中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
第二十七条 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在异地召开。每名董事享有一票
第二十九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县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三十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十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被通知人),按照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不在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会决定选派。其中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代表的监事及监事长待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报登记机关备案。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经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经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任期 年。期满后董事会继续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六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任何一方的董事或经理请求辞职,须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决议同意方可。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设备、原材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乙双方派人参加。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管理部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方案,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后,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外汇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根据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查帐和验证,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甲、乙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查胀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有关外汇事宜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它银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并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第十二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合营公司期限届满,合营各方经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80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后,各项帐簿及文件。
第十三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在偿还债务和清算费用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营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损失由政府承认的机构评估并出证明,经济损失及评估所需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令营各方可鉴定附属协议,经原审批机构批准生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依期按数额提交完出资额时,经另一方要求,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的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如属各方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函电通知其他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示,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营公司各方协商决一定是否解除合营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那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 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通讯联络地址。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公司各方的代表在桂林市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九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8、因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双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