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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模板(精选10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加工合同模板(精选10篇)

1.加工合同模板 篇一

  甲方:山东金永信文体设施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

  乙方: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负责人: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喷漆加工点。乙方保证按时按质的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计划单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一、技术条款:

  1、油漆必须是环保油漆,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文件。

  2、喷漆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超出检验标准的`颗粒、斑点、突起、划伤、毛刺等缺陷。

  3、所有要求喷漆部位必须喷漆到位。(按照封样件产品)

  二、检验方式:

  乙方自检产品合格并完成装箱后向甲方品质部提出报检,由甲方品质部检验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甲方品质人员根据检验标准抽检,若不良品率等于或高于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返工并再次报检。两次返工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合理的惩罚。(若甲方要求由甲方自己派人100%全检货物除外。)

  三、交货条款:

  根据双方认可的《生产计划单》中要求的喷漆完成时间交货。产品验收合格交货时,乙方递交送货单给甲方仓库签字确认并申请入库,由甲方决定提货日期。若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运输及包装条款:

  乙方自动上门提货,若遇到特殊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事宜。

  甲方提供包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包装负责,并严格按照甲方包装要求包装产品。

  五、付款条款:

  甲方验收合格后见票月结60天。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封样件产品和技术要求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准时支付货款给乙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封样件生产,如达不到甲方技术要求和封样件要求而造成产品报废的,乙方要支付甲方的原材料损失和工时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货延迟,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品质原因造成甲方货物被罚款,乙方承担罚款费用。

  七、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约定,以合同法为基础,到时如双方不能协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双方签字日期开始。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顺延直到一方正式提出终止为结束。

  单位名称(甲方): 单位名称(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2.加工合同模板 篇二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油罐制作

  1、 加工方式,清加工不含打水(含氧气焊条)

  2、 加工内容,油罐主体工程,内管道安装,油漆粉刷(随主体粉刷一遍)

  二、 工程造价:

  1、 油罐主体工程900元每吨

  2、 内管道安装10元每米

  3、 油漆粉刷共计12000元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工具人员进入工地甲方支付乙方30000元设备添置费。

  2、 乙方每个油罐主体竣工,甲方支付乙方已俊工程款的95%,经打水试漏后,甲方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

  3、 乙方每安装一个罐的内管道经打压试验后,一次性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4、 油漆粉刷费用,跟随油罐主体每罐一清。

  5、 甲方工程款,严格按照约定支付,如因工程款不到位,造成误工,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四、 双方义务:

  1、 甲方提供水电住宿及一切施工便利条件。

  2、 甲方所有工程材料应及时到位,如因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的误工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3、 甲方及时提供技术资料并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4、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施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

  5、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施工。

  6、 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补充约定: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3.加工合同模板 篇三

  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品种

  加工型马铃薯(大西洋)

  2、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原种二代脱毒种薯,品种纯度99%以上,净度98%以上。

  3、规格

  单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烂、冻薯率小于2%。

  4、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交货地点

  _________

  7、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 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4.加工合同模板 篇四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5.加工合同模板 篇五

  甲方:

  乙方:

  一,制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泡沫实型及材质要求制造铸铁件或铸钢件(以下统称铸件)。具体内容请参看甲方提供的各项目的清单。

  二,技术要求:

  1,请参看甲乙双方签订的《铸件技术协议》。

  2,如甲方有特殊技术要求,甲方提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制作,以确保甲方所需品质。

  三,铸造费用及结算:

  1,FC300: 元/吨

  2,FCD600: 元/吨

  3,ICD-5: 元/吨

  4,MoCr: 元/吨

  5,G50CRMO4: 元/吨

  6,FGS600-3A: 元/吨

  7,以上价格含17%的增值税,含乙方运至甲方的费用。

  8,付款方式:以月结方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铸件后,通知乙方,乙方开具17%

  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的三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或现金付清款项。

  四,交货周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泡沫实型后,15个工作日内将铸件分批次送至甲方公司。甲方在甲方现场验收,甲方可来人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因自然灾害或人无可抗拒造成铸件延期甲乙双方另议,不含运输日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误,以每迟交货一天罚该批铸件总额的3‰的款项

  五,品质保证:

  乙方铸件如在品质上有问题,甲方应以照片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处理。如因乙方铸件品质不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六,重量:

  双方执行:称重误差千分之三为正常范围

  七,合同有效期:

  1、自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之前所签订的《铸件制造合同》均作废,双方之前所签订《铸件技术协议》及其它关于质量要求的协议同样有法律效力。

  3、今后合作中,甲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送出前通知乙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乙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到达乙方工厂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

  八,其它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执行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双方可严格按《合同法》处理本

  合同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正本。

  甲方: 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6.加工合同模板 篇六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地 点: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xx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7.加工合同模板 篇七

  供 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 方: (以下简称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T)材料费

  (元/T)损耗

  (元/T)加工费(元/T)单价

  (元/T)合价(元)

  彩钢板

  彩钢板

  合计

  合计: 伍拾叁万元整。(小写)¥: 元

  1.所有彩钢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确认后的'图纸要求下料、加工

  2.数量以深化图纸的理论重量为准按实结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论重量计算。

  3.加工费为固定值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需方到供方处自行提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执行。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付 20 万元为材料备料款(.其中预付款的 30 %不能做为提货款,只能做为结余款),否则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计息,其它货款在构件发货前进行结算,款到发货,最后一批构件发货前双方结算完毕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构件完成后30天内需方未提货完毕,则按每吨10元/天收取仓储费,同时按1.4%月息计息。如未按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算,3个月内月息按1.4%计,超过3个月,月息则按1.8%计。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七、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8.加工合同模板 篇八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9.加工合同模板 篇九

  买方:卖方:

  联系人:联系人: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

  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序号

  零件名称

  穴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

  总价:(含17%增值税)

  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卖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供产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卖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模,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模具由买方认证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买方同意卖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卖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卖方必须根据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对给买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卖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买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或pro-eng(pro-el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买方以供批准。

  二、技术条款:

  1.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卖方负责;

  2.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买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卖方,并派工程人员同卖方进行技术交流或卖方派工程人员到买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买方的品质要求

  4.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卖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卖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未经买方允许,严禁卖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卖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模具价格:

  1.1经双方协商后,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rmb___。

  1.3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卖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买方要求费用:

  1.3.1卖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卖方提供给买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3.4卖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卖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当买方书面要求卖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卖方不需向买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卖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买方报价,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卖方应根据买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开模进度:

  2.1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由于买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如果卖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买方又急需生产,卖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单独结算的方式:

  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3.1.1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买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k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k,买方需补给卖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0%),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接受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买方授权的第三方同买方卖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四、产品品质保证

  卖方在完成模具后,卖方同意按照买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买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得干涉买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卖方生产,由卖方负责保管,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买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卖方处转出时,卖方必须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卖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买方。

  3.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卖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六、模具维护

  1.卖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卖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卖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

  买方提出。如买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买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

  买方:

  日期:

  卖方:

  日期:

10.加工合同模板 篇十

  委 托 方:厦门三力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A2合同段碎石加工地 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禾村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xx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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