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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警告处分决议(精选2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党内警告处分决议(精选2篇)

党内警告处分决议 篇1

  20xx年5月9日至10日,凯西社区党委书记顾清接受与其社区有业务往来的杭州市某物业管理公司邀请,参加了由其组织的优秀保安外出活动,前往黄山旅游,费用380元由该公司支付,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xx年3月,凯旋街道党工委给予顾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顾清案例,仅仅是杭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个缩影。据杭州市纪委统计,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底,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起,处理党员干部170人,其中市一级查处26起33人,区、县(市)查处91起137人。

  “受处理人员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占比为60%,而这一比例在20xx年为26.8%。”杭州市纪委负责人说,这说明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过程中,谁触红线就动辄则咎,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党内警告处分决议 篇2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公布了各地法院会同当地纪委查处的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督促全国法院干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巍违规配备公车、公款吃喝案。20xx年6月,马巍在该院已为其配备了一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又通过区里有关部门为自己调配了一辆超标公务用车。同年11月和20xx年2月,马巍先后两次带领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本院机关食堂用公款宴请来院检查工作的人员,参加宴请活动的人数分别为40余人和30余人,共花费公款12325.95元。案发后,马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