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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汇报材料(精选8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整改工作汇报材料(精选8篇)

1.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

  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2.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二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威宁”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3.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镇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和部门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范围主要是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我镇实际,我镇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次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协调,坚持统筹兼顾。我镇将燃气专项治理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场所,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4月中旬至5月底,镇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针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我镇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餐饮场所未签订安全供气合同,购气凭证保留不齐全;

  2、部分用气场未建立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未安排相关人员定期检查气瓶瓶体、瓶阀、燃气用具与钢瓶之间的连接软管,未定期用肥皂水涂抹阀门、软管等关键部位;

  3、部分用气场所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对全镇各餐饮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督导和检查,对达不到十项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我镇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依法取缔淘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4.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四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和自治区、市、县主要领导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武川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武川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安排,在日常燃气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

  我县可镇中燃公司目前运行中压管道23Km,低压管道24Km,共计47Km。可镇现有的燃气管道均为20xx后铺设,为PE管和3PE防腐钢管,目前中燃公司正计划对我县所有燃气管道进行检测,正在与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对接中。依照中燃公司内部管网巡检制度,规定两天为一个巡检周期,其中碧水龙城小区庭院管道因非中燃公司铺设,为每日一巡检。截至目前,可镇接入天然气的小区共计33个,其中民用户5939户,已入户安检4062户,安检率68%;未安检用户正在有序进行安检中。工商福用户共计51户,安检率100%;对无人居住或未能入户进行安检的用户,用甲烷遥测仪、门缝侧漏等方法进行了安检。

  中燃公司在本次自查和用户排查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共计25处,其中10处为中燃公司内部施工安全隐患和场站设施配套不完整,目前已经整改完成6处,4处正在整改。

  居民用户隐患主要为燃气灶具加装聚火壳和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加装聚火壳的已经全部完成整改;胶管老化、灶具超期等隐患该公司已经全部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用户尽快整改。工商业用户隐患共排查出3处安全隐患,2处为惠泽园食品公司商户在燃气管道上搭挂电线,一处为饭店灶具漏气,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

  目前我县共有一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公司,该公司目前共有居民用户和商用户2459户,已经安检2397户。在本次安全检查中,共发现有296处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其中灶具超期226户、胶管老化穿墙使用47户,减压阀漏气23户。漏气用户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其余安全隐患已全部下达隐患通知单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将停止为其供气。

  三、检查验收情况

  依照方案要求,住建局于12月1日对我县3家供气企业进行了场站的手续、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抢险预案和运行台账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有场站标识不全或陈旧和台账记录不全面、不完整等安全隐患,已经要求立即整改。

  12月3日上午,住建局与我县三家燃气供应企业召开了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下一步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企业继续开展场站燃气安全隐患自查和燃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同时加快推进燃气安防设施的推广工作。

  12月14日上午,市场局接群众举报,在我县盐业公司附近,有流动摊贩使用非法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接报后,市场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摊贩进行了检查,现场扣押了液化气石油气2瓶,已运送到燃气热力公司销毁。

  12月16日,由住建局牵头,应急局、市场局、公安局、教育局和金三角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县的惠泽园食品公司、辛记餐饮、二中食堂和燃气热力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惠泽园食品公司燃气锅炉房内有乱放杂物、运行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双节”和冬奥会来临之际,确保节日期间燃气安全,我单位计划于近期继续对可镇镇内的三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部分重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报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在做好对液化气经营点和加气站的日常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督促各经营企业逐项整改,确保全年无着火、爆炸事故,保证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稳定向好。

5.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五

  为搞好医院安全工作,根据卫生局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进行排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安全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x重点安全要求范围进行自查,先后对配电室、上下水设施、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及门诊、病区、x信息网络设施,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财务科、仓库、药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特别是全院水、电路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和维修。

  二、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健全,各科建立了安全小组,各科负责人为本科安全员,划分了明确的责任,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门诊、病房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召集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消防知识”专题教育,详细讲述了灭火器的使用,发生火灾如何指导患者逃生,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组织抽调各科室骨干力量由主管院长带队,积极参加x区卫生局组织的消防演练,四、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院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为契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五、抓好医疗安全。院领导及时召集科主任、护士长会议,围绕“以病人为中心”这个主题进行医疗安全专项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院领导在全院广泛开展检查,落实医疗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贯彻落实控制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手卫生规范,严格消毒隔离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毒麻药品的管理、高压灭菌消毒管理,做好生物监测和环境监测,严查质量环节,清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通过自查,全院职工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意识,明确了责任。确保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

6.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六

  根据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林市森防指【20xx】8号文和林芝市巴宜区林业局林巴林【20xx】118号关于《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大风极端天气持续增多,森林防火任务日趋严峻。更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天至明年春天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森林防火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立即根据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不发生森林火灾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自查阶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1、为确保自查工作和隐患排查取得实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包单位,直至施工班组。组织本现场全体参建人员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停工整顿学习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

  2、项目部开工时就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同时也督促分包单位与每位参建人员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本次自查再次检查分包单位和每个施工人员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是否真实、有效。一级抓一级,确保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和各级班组负责人检查驻地周围、食堂、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是否合格有效、摆放地点是否合理、醒目。再次组织进行防火演练,教会大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做到全员应知应会。

  二、加强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严格火源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现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严禁在除吸烟区外的任何地方流动吸烟,违者给予经济重罚,发现两次者,开除出本现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2、每天指派专人检查项目部周围山体是否有无滑坡隐患时,一并检查有无火源、火灾隐患。督促当地村委将项目部驻地周围的'干枯树枝清理干净,检查水渠是否畅通,保证水流,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厨房用火和寝室用电的隐患排查。特别强调不能私拉乱接、不能抽倒床烟。检查食堂煤气罐气管有无破损、气瓶摆放是否合理。

  4、严禁人员随意上山,即使本项目部对所有人员均已办理入林许可证,规定还是不准私自上山,包括下班后遛弯、转路。严禁上山游玩、采摘野菜、蘑菇等。

  三、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1、项目部通过各种形式如海报、漫画、口袋书等深入宣传,让所有员工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林业刑事案件法律法规汇编》、《扑火安全常识》等法律法规。

  2、现场通过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大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氛围和格局。

  3、重要路口、生活区等地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必要时,对出入路口的陌生、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一旦发现情况不妙,立即报警。

  四、防火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和当地消防部门随时保持联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

  2、检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拿得出、用得上,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成立应急值班小组,出现火情,组织大家疏散、忙而不乱、有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

  五、强化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领导带班,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真正做到防火期内值班到人,责任到人,保持信息畅通,车辆到位,若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勤检查,多报告,及处理,坚决杜绝火灾隐患。本次自查工作以对隐患和问题采

7.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七

  11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张政带队,到青浦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督导,副区长陈汇青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重固镇福泉山村和福泉山居委、白鹤镇沈联村和外青松公路实地踏看了农房和城房点位,深入了解青浦区在农房、城房整治中的工作举措和整治成效。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指出,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思路有特色、排查内容全方位、宣传发动有活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配合异常图斑整改。市、区两级要充分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异常图斑问题整改,确保清零。要进一步把握工作节奏。目前“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要按照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的时间节点要求,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工作。要做好数据质检和轮检,按照每两周一次的频次,开展市、区、街镇三级质检轮检,确保前期数据无错漏,并准确掌握动态变化。要继续落实管控和整治工作,按照具体情况制定“一房一方案”,统筹协调好群众利益与社会发展需要。

  座谈会听取了区综合整治办、重固镇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的汇报,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进行了互动交流。

8.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篇八

  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为扎实做好湘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11月16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爱民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勇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颜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平,市自建房“四性”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小组牵头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及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各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湘潭市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补齐排查整治“回头看”短板问题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听取了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自建房消防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园区)对“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截至11月15日,全市26098栋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排查回头看,完成率100%,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有6190栋,已采取整治措施的有5928栋,整治率95.95%;其中“五类重点区域”“三种主要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3115栋,已采取整治措施3098栋,整治率99.45%。湘大等四个重点区域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503栋,存在安全隐患284栋,已整治284栋,整治率100%。

  陈爱民强调: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排查整治“回头看”,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阶段工作要围绕“把底子摸清楚、把隐患消除掉、把机制建完善”这一总体目标,紧盯当前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进度标准、整治措施、机制制度、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再动员再部署,持续发力、深入推进:

  一要鼓足干劲抓整治,思想上不容丝毫懈怠。要认真贯彻国省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继续坚定打好政治战、持久战、攻坚战。

  二要紧盯问题抓整治,整改上务必从严从实。紧扣“回头看”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紧抓省市交办督办问题,从严整改,不打折扣;紧盯C、D级危房安全问题,加快整治,不留后患。

  三要巩固提升抓整治,成效上努力创先争优。不等不靠,加快分类整治销号;总结归纳,打造标杆树立典型;深度结合,放大提升整治成效,打造“隐患整治的示范、文明创建的标杆”,形成湘潭最大的特色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