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2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1、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2.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一、电气试验制度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设备的使用
(一)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要配有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检查工作。
(三)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交接班记录。
(四)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接记录。
(五)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一)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二)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三)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
(二)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检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修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个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3)更换部份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一为使设备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设备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固定工作来担任。
(二)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维护工作。
(四)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工的培训考核
(一)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二)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规程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一发给合格证。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机电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或因机电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均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机电组长和矿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保留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朵电组长和矿领导追查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机电组长对全矿机电事故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处理等权利。
四、凡因机电事故影响生产在四小时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单人重伤事故,由机电组长负责组织追查;凡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伤的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追查,机电组长、技术人员参加,写出事故报告;对重大机电事故或有人伤亡的,由全矿管理人员共同负责追查,写出事故 报告和处理意见。
五、凡因司机和其它机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应在追查后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并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50%~100%。
六、凡因责任事故使设备严重损坏,人身伤亡除对责任者处罚外,按设备原值的5%-20%赔款,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七、因违章指挥,乱调司机,乱改工种和无证操作而造成的机电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八、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按机电事故追查,司机对违章指挥或对直接威胁安全的现象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操作。
九、对违章作业或对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有威胁时,机电人员(包括电钳工和机电工)有权令其停机处理,操作者不得拒绝。
十、如发生事故后,当天不向矿管理人员汇报,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追不报,除追查责任者外,给予重罚。工业
八、设备包机制度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二、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的标志相符;
三、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四、零部件齐全完整;
五、联销装置若能完整;
六、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七、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八、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九、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十、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十一、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三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10、保持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文明值班。
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隐患、异常及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转,提高设备运转率,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巡检维护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三级联检:工段级巡检、班组级巡检、岗位级巡检;
(二)、巡检分为日常点检及专项点检;
(三)、各责任人须按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及时上报;
(四)、各管理责任人接到隐患上报,应及时拿出合理方案,组织整改,无法处理的及时汇报给上一级管理人员;
(五)、各管理责任人同时须对所属区域员工的巡检维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利用定期检查和检测手段,对设备进行维护,使设备达到完好。主要完好标准有: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完好,控制系统灵敏可靠,无超温、超压、超电流、异味、异常响声等现象,设备整洁,技术资料齐全,无不安全因素,无潜在隐患,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第四条 巡检维护工作应按车间下发的考核细则进行奖惩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泰盛公司所有电气、仪表设备的点检、巡检、专业检查、现场管理等设备维护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电仪主管为各区域班长及员工的归口管理人员,各区域班长为各区域员工的归口管理人员。各归口管理人员应对所属人员日常的巡检维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区域责任人应对本人管辖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或需要协助的,及时上报班长,并根据班长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
第八条 各区域班长应对本班管辖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月至少巡检两次,将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主管,并以整改通报的方式下发给班组员工进行整改。无法处理或需要协助的及时上报给主管,并根据主管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且负责拟定所属区域相关电器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维修和保养计划,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九条 电仪主管应对所属区域的电气仪表相关设备每月至少巡检一次,将所巡检出的隐患以整改通报的方式下发给各班组员工进行整改。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给车间,根据车间的指导完成后续工作。并对各班组拟定的备品备件计划及时汇总上报。
第十条 整改工作应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由归口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奖惩考核。
第十一条 各归口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对电气仪表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并整改相应隐患。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
第三章 电仪工日常巡检内容
第十二条、电缆、电缆桥架、电缆沟
(一)、电缆自身有无高温现象、接线处是否有氧化、烧蚀、高温发热现象。
(二)、电缆桥架有无塌陷、支架、盖板是否缺失、内部电缆是否破损、散乱。
(三)、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有无进水现象、沟内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塌陷现象。
第十三条、配电室
(一)、配电室温度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好,有无异响、异味,挡鼠板、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空调运行及设定是否正常,室内卫生是否良好,照明灯是否关闭。
(二)、配电柜内有无异响、异味,指示仪表是否正常显示,电排接点、元件接线处有无氧化、烧蚀、高温发热现象,柜内器件及线缆是否正常,柜体附件是否完整。
(三)、相关安全标识及设备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正确。该悬挂的标识牌是否悬挂到位。
第十四条、电动机
(一)、电机是否有振动、有无异响。
(二)、前后轴承有无异响、温度是否过高。
(三)、电机散热是否良好、温度是否过高。
(四)、地脚螺丝是否松动、电机附件是否齐全、接电线和接地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各处螺丝是否紧固、齐全,能否达到防爆和防护要求。
(六)、大型电机电流是否正常、三相是否平衡。第十五条、各用电设备现场
(一)、各处设备有无异响、异味、超温、异常振动。
(二)、设备螺丝是否紧固、齐全,能否达到防爆要求。
(三)、支架、线管有无腐蚀、松动,接地线是否良好。
(四)、各处防静电措施是否有效。
(五)、各用电设备及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
(六)、各处设备有无功能性隐患和安全隐患。
(七)、相关安全标识及设备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正确。
(八)、现场仪表、联锁装置、监测装置工作是否正常,线路是否规范。
第十六条、变压器的巡检
(一)、有无异常声音及振动。
(二)、有无局部过热。有害气体腐蚀等使绝缘表面爬电痕迹和碳化现象等造成的变色。
(三)、变压器的风冷装置运转是否正常。
(四)、高、低压接头应无过热。电缆头应无漏电、爬电现象。
(五)、绕组的温升应根据变压器采用的绝缘材料等级,监视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六)、支持瓷瓶、套管应无裂纹、放电痕迹。
(七)、油变的油位、油色、油温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
(八)、检查绕组压件是否松动。
(九)、室内通风、铁芯风道应无灰尘及杂物堵塞,铁芯无生锈或腐蚀现象等。
第十七条、中控室
(一)、仪表柜内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异味。柜内柜外有无杂物,是否干净整洁。有无老鼠等虐咬痕迹。非检修期间柜门封条是否完好。
(二)、中控电脑控制柜上是否放有水杯等生活用品及杂物。柜门封条是否完好。车间操作人员有无私自利用中控电脑数据接口给手机充电,连接U盘读写数据,安装软件及玩游戏等。如发现应立即交相关车间处理。
(三)、中控室巡检时应经常询问中控操作人员电脑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解决。对电脑硬件应定期维护,软件做好备份,确保电脑系统运行正常。
(四)、中控室内不得放置各种与工作无关物品,静电地板应完好,无塌陷,室内干燥清洁,静电地板下线路摆放有序。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因未及时巡检维护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或发生安全事故
(一)、引起工段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50-100元;
(二)、引起车间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100-200元;
(三)、引起部门领导及以上管理人员关注的,处罚款200-300元;
(四)、引起公司及以上领导关注的,处罚款300-500元。
第十九条 班组及成员在车间组织的评比中受到好评,以及受到公司领导及生产车间领导好评的,给予班组300-500元或成员50-150元的奖励;反之,则给予相对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 其余未尽奖惩事宜,按车间考核细则进行。
机电维修车间泰盛片区
20xx年11月15日
5.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五
一、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部分,都要没有安全装置;
三、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使用、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进行;
四、安装机器和重型机械的地基、地柱和缆绳都必须稳固,能安全的`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
五、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架设和拆除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必须请电工按安全规程进行;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6.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7.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七
(一)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个人要每日检査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监测。
(二)安保部要对公司的电气(燃气)设备进行巡查,并作书面记录,每日下班时要汇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已关闭或处于正常状态。
(三)定期对电气(燃气)设备进行测试,确保探测功能,防爆功能,泄压装置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四)在进行对电气(燃气)进行测试或点检时,必须采用规范的程序,杜绝违章、简化的方式测试设备。
(五)对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断电、关气等措施切断相关设施,防止情况恶化。
(六)要随时教育和培训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设备,杜绝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七)电器设备的使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八)对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査,并做好检査记录
(九)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要牢固,绝缘性能好,保险装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各类电气线路都应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绝缘措施,排除因绝缘损坏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增加电器设备
(十二)电气开关箱、电器设备、配电箱等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十三)电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后应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气的场所应设立禁烟标志。
8.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9.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九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
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1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1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
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
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1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
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
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
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
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10.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100%,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100%。
11.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2.2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2.3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5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3.1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3.2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3.3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4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4.1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4.2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4.3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4.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5.1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5.2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5.3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5.4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5.5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5.6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