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精选11篇)
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精选11篇)
1.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一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主任。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院长。
丙方_______________(出卖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1000mAX光高频逆变式X光胃肠机系统。
2.2、型号:DX.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监视器;③岛津或瓦里安CT管球一只(热容量750KHU,全保4万次曝光)。上述赠品由岛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 [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148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3.2、首付定金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 [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 元整。(大写)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 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 [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X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的《X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 [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 [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二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在上一个合同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房屋融资租赁达成如下补充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融资租赁需要,将位于贵阳市后巢乡朝阳村火石坡二组房屋(见附图)租赁给乙方,租赁(或使用)期限为70年。房屋面积约为258平方米(如以后过道封窗,面积为280平方米)该房屋位于第三层整层,含炮楼和厕所(本栋共三层,其他二层不属于本合同标的房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租赁期间不含处分权,处分权在房屋灭失或拆迁安置补偿(即:____因房屋产生的其他权益乙方享受(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时生效,系权利的转移。
二、该房屋属于甲方自建房,无产权证。但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如果以后有其他任何人,对该房屋主张上述权利,由甲方出面处理,房屋如果被依法确认为他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履行。
三、房屋租赁总价款为人民币464400.00元(1800元/平方米×258平方米),金额大写为:____肆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____乙方分叁次付款,20xx年6月14日签订合同后48小时内,乙方将首期租房款贰拾万元整,打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分别为建行帐号:____62户名:____林荣芳(金额¥144640.00元)、工商帐号:____622202 24020xx255582户名:____张安东(金额¥35360.00元)、工商帐号:____621281 24020xx277880户名:____张越(金额¥20xx0.00元),合同生效,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第二期付陆万元,付款帐号:____工商帐号:____62220xx4020xx255582户名:____张安东,于20xx年12月31号前支付;第三期付所剩余款,于20xx年3月31号前付清,付款方式同第二期。乙方支付款项时,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五、交房期限:____甲方必须在乙方支付二期剩余房租后的下月移交全部房屋,否则全部终止执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果甲方以后反悔,需要解除本合同,那么甲方必须返还乙方所付全部租赁费,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七、乙方不得反悔,如果乙方反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已付款项20%的违约金。
八、该房屋如遇征拨、拆迁,导致房屋灭失,那么,甲方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条款内,最大限度的取得房屋赔偿的权利及赔偿款,并由乙方享受房屋赔偿权利及赔偿款(甲方无条件转移给乙方),赔偿权利及赔偿款包括同地段、面积商品房购房款(安置费)、搬家费、过渡费等。如乙方未能获得其中商品房购买款赔偿,居住权丧失,则,甲方退还乙方所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或双倍返还乙方所付租金,乙方任选其一。
九、租赁期间,乙方在房屋上修建的水池、门窗等物,所有权归乙方。
十、该房屋现状,楼顶仍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室内天花板漏水,甲方必须免费在20xx年12月31日内为乙方清理、修好,否则,乙方拒绝支付第三批款项。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出现损坏,如为甲方建造原因,或为房屋一、二层使用引起,甲方必须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使用的,必须进行赔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保管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无手书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三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 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 000mAX光高频逆变式X光胃肠机系统。
2.2、型号:DX.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
①近台操作;
② 7“副监视器;
③岛津或瓦里安CT管球一只(热容量750KHU,全保4万次曝光)。上述赠品由岛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 [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 48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3.2、首付定金 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 8万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 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 、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 [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 、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 元整。(大写)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 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xx年2月28日签订《X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xx年2月28日签订的《X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 [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 [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宝丰县宝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宝丰县人民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丙方北京市兰宣贸易公司(岛津商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4.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3.2、首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______________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
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X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20__年2月28日签订的《X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_______________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年___月_____日
5.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五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宝丰县宝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宝丰县城人民西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__,主任。
乙方:(承租人)宝丰县人民医院。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院长。
丙方:北京市兰宣贸易公司(岛津商社)(出卖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1000mA某光高频逆变式某光胃肠机系统。
2.2、型号:D某.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监视器;③岛津或瓦里安T管球一只(热容量750HU,全保4万次曝光)。上述赠品由岛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 [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148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3.2、首付定金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 [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大写)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 [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某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某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 [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 [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宝丰县宝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宝丰县人民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丙方北京市兰宣贸易公司(岛津商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6.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六
农信融资( )第____号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1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 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 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 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设备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 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
3.2 首付定金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履行;
3.3 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
3.4 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___________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 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 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
4.3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 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_________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6 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 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 如果在_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2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 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 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 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 租期为__________,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__________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 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 本合同租金总额为_______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
6.5 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
6.6 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________日前支付。
6.7 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 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___________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 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 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 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 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 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 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 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 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 丙方逾期交货的,按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 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违约金;
12.4 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 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 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 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 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 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 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 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 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7.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七
甲方(买受人、出租人)住所地:
乙方(承租人)。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购买]
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1000ma某光高频逆变式某光胃肠机系统。
2.2、型号:d某.
2.3、产品数量:一台。
2.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监视器;③岛津或瓦里安t管球一只(热容量750hu,全保4万次曝光)。上述赠品由岛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 [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148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
3.2、首付定金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3.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
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 [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包括在内)
6.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大写)
6.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日前支付。
6.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
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2、在租赁物
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 [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某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某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 [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 [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宝丰县宝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宝丰县人民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丙方北京市兰宣贸易公司(岛津商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8.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融资租赁、由乙方指示甲方承购租赁物并出租于乙方供其使用运营、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有关事宜,经双方充分了解本融资租赁之特性后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如下:
一、 交易性质和租赁物
1. 融资租赁交易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为乙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甲方应自乙方指定的供货方(包括制造商、供应商及/或服务商)(下称“供货方”)根据另行签订的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购买指定的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应承租租赁物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租赁物即本合同中所标示之标的物(下称“租赁物”),包括全部补充配件、增设之工作物、修缮物以及附属或定着于该租赁物之从物在内。
乙方在此确认,(1)租赁物和供货方均由其自主选择,该等选择未依赖甲方或受到甲方的干涉或影响;(2)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同意并接受甲方和供货方就租赁物签署的买卖合同;且(3)如租赁物存在任何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或乙方要求的情形的,甲方不承担责任,除非该等情形系由于甲方未履行或适当履行其在买卖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导致的。
2. 租赁物所有权
(1)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租赁物在任何时候均为甲方财产,甲方对租赁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仅依据本合同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对租赁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以及在本合同中的利益(包括确保及配合甲方持有租赁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并且不得从事与该等利益不符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试图出售、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处置租赁物,在租赁物上设置任何担保利益或权利负担,或放弃对租赁物的占有、管理和使用等。
(2) 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利益,但须就上述事项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可以不经乙方同意在租赁物上设置担保利益或权利负担,前提是该等安排在乙方遵守本合同和相关其他协议的情形下,不损害乙方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如甲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或与租赁物相关的权利和利益,乙方应付的任何款项应由乙方继续对受让人支付,而不得对其进行任何抵销、反请求或扣减。
(3) 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主张善意取得租赁物的,乙方应配合甲方予以积极抗辩。如发生租赁物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生效判决认定由任何善意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情形,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参与该等诉讼程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 交付与验收
1. 直租:甲方授权乙方,要求供货方将租赁物于约定日期前,运送至乙方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且乙方应自担费用,运用合理且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对租赁物进行详细检查与必要试验,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和条件。如未发现任何瑕疵,乙方应代为验收(下称“验收”),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交货验收证明书》。甲方收到《租赁物交货验收证明书》后,租赁物所有权移转至甲方,乙方应自行或促使供货方向甲方尽快交付证明甲方持有租赁物所有权之文件(如有),且不得再就租赁物的交付以及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名下提出任何异议。
回租:除须依法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自回租的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租赁物的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对于依法应当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租赁物,自相关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2. 除上述第1款另有约定外,如甲方收到装运单据(包括提单)并将其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该等装运单据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交货验收证明书》。不论当时租赁物之所在或现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以后有关进口及接货的一切手续。
3. 如有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未依约完成交付,或租赁物不合乙方之需要或有其他瑕疵的,其一切风险与责任应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补偿,以确保甲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4. 鉴于乙方对租赁物和供货方的自主选择,因与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收取或支付购买价款的权利和义务除外)有关的风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补偿,以确保甲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若因供货方过错造成不交付、迟延交付租赁物或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要求或供货方未履行买卖合同或其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的情形的,乙方应就该等损失直接向供货方索赔及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但甲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三、 租期、租金及其他费用
1. 租赁期限是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供货方支付买卖合同项下任一部分购买价款之日或乙方占有租赁物之日两者较早之日(下称“起租日”)起算,不因交付迟延或验收等而受影响。
2. 租金支付方式双方同意采取本息固定金额方式,共年即月或期,每期金额是人民币元。每月日之前支付。甲方将在收到乙方当期租金后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租金发票。乙方支付的租金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均应按时足额支付给甲方,不得有任何形式之抵销、扣减或抵扣。
3. 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含三年)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较起租日而言上浮达到【 】%或以上的,则甲方有权对租赁费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做出该等调整时,甲方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但应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租金费率调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以及租金费率调整日当期租金金额不变,自紧接着的下一期租金支付日开始,每期租金均按调整后的数额计收。乙方应按照租金费率调整通知所规定的金额、币种、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 乙方应在租金支付日前将当期租金足额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如甲方变更指定账户,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5. 如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约定的费用、或各该期租金或费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后仍未获支付的,乙方即应被视为延迟付款。
6. 任何迟延付款应从原付款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率20%计收违约金,并于实际清偿之日前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
7. 乙方提前支付租金、手续费及其他应支付甲方的款项,视同在到期应付日支付。
8. 如因任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或其解释,行政命令的变更,或为遵照对其有管辖权的中央银行、财政、税务、货币监管及/或其他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充足率、审慎限制、资产流动性、储备资产或税费的要求或书面指示,导致甲方发生或遭受(1)必须支付原应支付之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或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款项之税率或课税基础发生变化(但就甲方所得税相关的法定税率发生变化的除外);或(2)增加、变更或适用任何准备金、特别存款或类似的规定;或(3)增加其融资、维持融资的成本或减少其原可获得的收入;且因前述任一情形使得甲方经合理认定后丧失或无法取得原本或预期取得的交易利益的,乙方应一经甲方要求立即向甲方补足该等金额,但甲方应自行提出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之相关单据或证明文件。
四、 租赁物使用地点、标示及安全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得有下列危害甲方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1)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租赁物放置于非《租赁事项》约定的使用地点;
(2) 未征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改造,或将租赁物定着于任何不动产,或与其他动产相附合;
(3) 出售、转让、出质、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租赁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利益,或签署任何出售、转让、出质、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租赁物的合同或协议;
(4) 将租赁物作为投资、合作条件设立公司或其他组织;
(5) 将租赁物作诉讼担保或抵偿债务,或发生租赁物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或
(6) 其他危害甲方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是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租赁物上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表明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赁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租赁物上制作任何标章、识别、烙印、厂牌、贴纸或金属片以标注甲方名称、所有权或租赁关系,并且乙方有义务维护该等租赁物标示的清晰和完整,不得将其移离、涂抹或消灭。
3. 甲方或其代表有权(但无义务)随时进入租赁物的存放处所,检查租赁物使用情形,审查与其有关的账表簿册,要求乙方出具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保养的记录报告,或采取任何其他相关措施。乙方应当接受、支持、配合甲方或其代表对租赁物进行现场检查。
五、 租赁物的使用及税费
1. 乙方应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合格人员于其经营范围内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依供货方关于租赁物所制的全部书面指导手册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用途、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安全适当地使用租赁物。如发生意外事件时,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维护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使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并自行承担费用。除合理的损耗以及甲方同意的对租赁物的改变外,乙方应当使租赁物始终处于交付时的良好工作状态和条件。
2. 在乙方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因租赁物的存放和使用导致人身伤害和/或他人财产损坏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乙方损害或可能损害租赁物或使租赁物价值减损(日常损耗除外)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必须办理。
4. 租赁期限内,如果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租赁物脱离乙方占有或任何妨碍或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乙方应积极主张权利并采取行动要求返还或消除妨碍和影响。乙方自行承担因其主张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乙方仍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
5. 因租赁物本身及其安装、调试、运营、保管、使用、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款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业务产生的税费、罚金、罚款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物如系进口产品,则租赁物的一切关税、进口增值税以及其他与进口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租赁物办理进口过程中或进口后受到海关的任何处罚,均由乙方负担。
六、 维护、修缮、更改及变更
1. 乙方应使用合格人员保养、修护租赁物,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且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对租赁物不得为任何变更、更改或增设工作物。乙方应与供货方建立维护合同关系,配备专业维修机构和人员对租赁物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乙方不得因与供货方之间发生的争议而停止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款项或终止本合同。
2. 乙方因任何原因更换租赁物的零部件、配件或从物的,其价值或质量效用至少应与被更换之零部件、配件或从物相同,所更换的零部件、配件或从物自动成为租赁物之构成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租金不因此而作调整。
3. 如法律法规要求或甲方认为必要,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协同甲方对租赁物的状况作年检,向甲方提供过去一年租赁物保养和维修工作的书面日志(包括所有替换零部件、配件和从物的清单),并根据甲方认为需要的、或者推荐的内容来调整保养或维修工作。
七、 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及处理
1. 由于租赁物由乙方占有,租赁物之任何部分或全部,因非甲方原因而遗失、被窃、毁损、灭失、损害,或被没收、没入、扣押、公用征收、征用而发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并不因此而减轻或免除。
2. 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发生遗失、被窃、毁损、灭失或损害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式,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而不提前终止本合同:
(1) 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或
(2) 更换与租赁物同等条件的替代物并将其所有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作为对租赁物的替代。
3. 若租赁物损坏、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复的程度且乙方未能更换与租赁物同等条件的替代物的,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此时所有未付租金及其他款项应全部提前到期并支付。
4. 租赁物的全部或部分发生遗失、被窃、毁损、灭失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权利,也不影响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八、 保险
1. 投保
(1) 直租: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在甲方认为必要的范围内为租赁物投保,并使保单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险种及保险人由甲方决定,并由乙方负担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应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不得将保险金付给乙方,乙方也不得要求领取保险金。在甲方按照买卖合同向供货方支付任一部分购买价款之前,乙方应将保险费一次、足额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完成投保。
(2) 回租:回租的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批单或与甲方签订《保险利益转让合同》的方式变更现行有效之保单项下租赁物的被保险人/保险利益受让人为甲方。乙方应使保单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行使解除权。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保险人,进行定损检验和索赔,全力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包括完成保险人理赔所要求的文件及手续等,以确保甲方获得全额保险金。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定损检验和索赔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有权依其自行裁量使用保险金,包括但不限于:(1)将收取的保险金用于修缮设备并继续使用,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2)将收取的保险金依次用于冲抵乙方欠付甲方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欠付租金及未到期租金,并要求终止本合同;如保险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补足。
3.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金的延迟给付均不构成乙方延迟给付甲方任何应付款项的理由,且乙方不得违反约定将保险金冲抵其应付甲方的租金及其他任何款项。
九、 保证金
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应以现金支付保证金元,作为对乙方遵守本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担保之一。保证金不计利息。
2. 乙方依本合同履约完成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甲方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赔偿金。
十、 租赁物的取回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陈述、保证、义务或承诺,甲方有权随时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回租赁物。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合理使用中的一般损耗除外)的租赁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与费用。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返还义务时,甲方有权自行取回租赁物,但乙方应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因此造成乙方财产损害或营业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优先购买权
1.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按时支付并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费用、滞纳金或其他应付款项等)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依《租赁事项》约定之回购价格按租赁物的现状优先购买租赁物,但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 】天前书面通知甲方。
2. 乙方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甲方有权将保证金抵充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付清后,租赁物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且对租赁物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
十二、 提前解约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申请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一次性清偿全部到期未付租金、违约金及未到期租金。
十三、 通知送达
1. 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合同签字页所载为准,甲方送达至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同样有效。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中所要求的书面通知均应以挂号信或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至本合同签字页所载收件人。
2. 因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地址不属实、地址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拒收等原因,导致甲方通知无法送达的,甲方依本合同所载或乙方最后通知的邮寄地址寄交后三日,即视为送达。
十四、 担保
1. 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的,乙方不得拒绝,并且乙方所提供的连带保证人和担保物应事先获得甲方认可。
2. 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连带保证人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保证能力明显不足,或提供的担保物发生重大贬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连带保证人或担保物予以替代,乙方不得拒绝。
3. 乙方无法提供上述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承诺承租使用租赁物的用途属于乙方经营范围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物所涉及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了相关行政机关的批准。
2. 租赁物系由乙方所选定,并请求甲方依其指示承购,因租赁物之使用或利用而发生的一切危险责任由乙方负担。
3. 租赁物因设计、制造、交付、占有、利用、迁移或再交付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费用或债务,甲方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4. 对租赁物的可售性、合法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甲方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5. 乙方依本合同所负租金及其他费用之义务,不论发生任何情形,均属绝对义务,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或以任何理由请求返还全部或部分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以其对甲方或其继受人的债权予以抵销。
6.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编制并提供各项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乙方应随时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并经核实为真实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明细及其他报表或材料。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会计报表的披露是充分的,不存在任何未包括在会计报表或其附注中的、对乙方财务状况产生实质不利影响的或有事项。
7. 甲方同意在可行范围内,将其对供货方所享有的瑕疵担保请求权让与乙方。乙方就租赁物任何质量上的问题,应直接向供货方请求或索赔,但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得因此而受影响或获免除。
8. 甲方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利益转让给第三人,或将租赁物提供担保设定予第三人,但该第三人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由于甲方的单方面原因(而非乙方任何过错)导致抵押权被执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9. 乙方发生名称、组织、章程内容、印鉴、代表人、代表人权限范围、通知地址等变更或其他情事变更情形的,应立即将变更事由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变更或注销留存印鉴之申请。在未经甲方同意并办妥变更或注销印鉴手续前,原留存印鉴仍继续有效。
10. 乙方及其连带保证人同意甲方可以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搜集、接受、处理、传递及使用乙方及其连带保证人之材料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信机构等政府单位查询所得的材料或其他文件)。
11.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其已经将可能影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签署和履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告知甲方,且乙方进一步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或可能涉及该等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则应不迟延地书面通知甲方。
12. 乙方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合同附件的所有条款,已充分理解各条款含义。乙方在此确认其签订本合同及附件系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乙方认可及同意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甲方已采取了合理方式提请其注意并对该等条款进行了说明。
13.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先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承诺、谅解或同意等均失其效力,一概以本合同为履行依据。
十六、 违约及其处罚
1.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约定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救,并同时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求偿权、追偿权及/或救济权。
2.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约定的费用,按年率【 】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3款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而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做出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或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发生任何该等重大违约的,甲方毋须通知或履行法定程序即可终止本合同,请求立即支付已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约定的费用、或各该期租金或费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后仍未获乙方及时足额支付;
(2) 乙方签发(含背书)之票据,因存款不足、拒绝往来,或其他原因被退票,或明显有到期不履行之嫌疑;
(3) 乙方或其负责人与金融机构往来有重大违约情形,或因其他债务申请调解,宣告倒闭清理,或被申请破产;
(4) 乙方财产或租赁物受法院强制执行或保全措施,或遭政府单位没收;
(5) 乙方在协商及签署本合同时,曾有虚假陈述、保证或伪造相关文件的情形;
(6) 乙方因合并消灭,存续公司放弃或拒绝承认本合同,或乙方继承人放弃或拒绝承认本合同;
(7) 乙方未依甲方通知限期更换或补足担保;及/或
(8) 乙方的行为表明其不再愿意受本合同之约束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相关任何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甲方也可视情况而定,选择向租赁物所在地或乙方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因乙方违约致诉讼而生之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八、 其他
1. 如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日或归还租赁物的日期不是一个工作日,则该等日期应相应延后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
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其内容为秘密性的,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商业的、财务的或技术的信息或者与报价、租金、安装或租赁物调试相关的信息(下称“保密信息”)。该等限制不适用于:(1)非信息接受方的过错导致该信息进入公众领域;(2)该信息在披露前已经为信息接受方知晓,除非该信息受予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另一保密协议保护;(3)该信息完全由接受方独立揭露,没有受益于另一方的秘密信息。即使有前述关于保密信息的规定,在甲方确保其集团下其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同样遵守该等保密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或其内部或其集团下属的其他公司、受甲方委任处理事务及受让(含拟受让)甲方于本合同权利之其他第三人,为合理合法之目的,分享使用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涉或影响该等分享。此外,乙方确认并同意,无论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中有限制或禁止披露乙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或租赁物相关信息的条款,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自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或其他类似的融资租赁公示系统进行登记的权利,也不影响甲方向其主管机关(如工商或税务部门等)进行披露、或为租赁款转让或质押之目的向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披露、或为办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之目的向相关机构进行披露的权利。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终止后,本条款依然有效。
3.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的修改只有经双方书面协商证明双方确有修改意图并由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4. 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租赁物转租前,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并列明拟使用方名称及使用地点;回收租赁物时,也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本合同项下重大违约。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9.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九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民法典》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份分送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10.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十
(一)概述
国际租赁是指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其设备交给承租人有偿使用的一种合同关系。现代国际租赁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融资性租赁、综合性租赁和服务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资或者向银行贷款,从供货厂商那里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然后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功能,主要在租用专用设备或大型成套设备时采用,这种方式在国际租赁业务经常被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又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等。综合性租赁是一种把租赁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结合起来的租赁业务。而服务性租赁亦称经营性租赁,租赁公司既向承租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又向承租企业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以至提供或培训有关技术人员。这种租赁形式由于租赁公司要提供多种服务,所以其租金也较高。
国际租赁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租赁协议,而由于租赁方式不同,租赁协议的内容也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租赁形式,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各不相同的条款,因此使用本书的人不必拘泥于本书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赁设备
该条款应对租赁设备作出详细的说明,列出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说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负责交付。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还需说明此项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出租人据此可规定其只承担融资责任。
(三)租赁期
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赁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续合同的条件等。租赁期的长短主要是由双方根据租赁物的情况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签订协议时商定。一般来说,易损性和效力多变的机器设备租期短,而耐用、性能变化不大的设备租期长。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所在。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地点、使用货币、租金支付次数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时间、方式等。
在计算租金时要考虑到租金的构成要素、租期长短、结算币种、支付方式等因素,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对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数、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费率等,这都需要双方在协议中协商订明。
(五)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使用、维修、保管
在国际租赁协议中,一般都要订明在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让、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对租赁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如需对此种使用权加以限制,则由双方协商订明。至于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双方根据租赁方式、租赁物的性质经协商后订入协议。
(六)风险承担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意外灭失损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协议中应明确由谁承担此损失。一般情况下,租赁物正常损耗的损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发生意外损毁灭失时,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可选择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有风险就必须要求有保险,协议中应约定由哪一方对租赁设备进行投保及此费用由谁承担。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这一条款随租赁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务性租赁,协议中多是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处于良好状态下的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如是融资性租赁,双方则可选择处理方式,其中有: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即退租),续租,由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即留购),或由承租人代为出售等。在我国现行的融资租赁中,大多数承租人是在期满时交清应交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只付名义货价即取得设备所有权。
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购买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上所列的租赁物件,并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不得对所租物件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 租赁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单方解约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开始。租赁物件的议付日为起租日,物件一经议付,租赁期即告开始,由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确认。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租赁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租赁委托书。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货价,在购货合同的技术条款附件上正式签字,并在购货合同上作确认签字。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甲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乙方交货。对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的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应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分别在验收和试车后把验收证明和试车报告寄交甲方。如发生问题,甲方及时配合乙方对外索赔;如无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货证明书,确认租赁物件如数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货的租赁物件在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方面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合同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尽可能地协助乙方向卖方索赔。但鉴于融资性租赁,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维修与保养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保用期过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之维持良好的状态,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和复原。如无法修复,乙方仍应无条件地履行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及费用
1.租赁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运费、保险费、融资利息、手续费及银行费用等。考虑到合同签署时尚不能确切估计上述成本的实际金额,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计算的。租赁物件议付后,如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应以实际成本为准。具体金额届时由甲方以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担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偿还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偿还一次本息,共分 次还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如期如数将应付租金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本合同的计算货币为 ,利息采用该货币的固定/浮动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计算。
浮动:按每期付息之日伦敦同业拆放(libor)期利率为基础另加 %利差计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件总金额的 %作为一次性手续费。用人民币支付的金额部分,可按付款当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天内将手续费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乙方还应承担以下几种费用。银行费用;交货途中的保险费和运输费(cif除外);从目的港到乙方企业的国内运输费;租赁物件的进口关税;租赁物件在国内的保险费;由于乙方的原因推迟用款的承担费。上述各种费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办者,均应在开证前把有关款项汇入甲方账户,或收到有关费用打入成本,否则不能开证。
第七条 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的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致使甲方遭到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赔偿的金额。
第八条 保险
1.无论检验时可能发生什么情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租赁物件一俟抵达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险公司以甲方的名义对物件投保财产险。其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租赁物件的总金额,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赁期。投保应使用外汇。保险费在签约时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关税租赁物件及附带原料等的海关关税等各项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应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关证明。核准后,乙方即应把免税证明寄交甲方,以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条 迟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罚息在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 %计收。
第十一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2.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和督促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发生倒闭、停产、合并等情况),当乙方不能按时偿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之内无异议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义务。
第十二条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征性货价向甲方买进租赁物件,货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内。甲方应在收款后一周内送乙方一份“设备所有权转让书”,以确认租赁物件所有权的正式转让。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当事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时,双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附件下列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赁委托书
2.租赁合同附表
3.购货合同及设备清单
4.经济担保人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担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见证人
代表:
乙方: 见证人
代表:
担保人: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1)租赁物件名称
型号 规格
购货合同编号
(2)制造厂商
(3)卖方 预定交货期 年 月
(4)交货地点(目的港)
(5)设置或使用场所
(6)租金支付方式:通过电汇分期偿付
(7)租赁期限
(8)成本概算
(9)浮动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固定利率时本金总额(大写)
每期租金支付计划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六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七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八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九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第十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10)利率
(11)保证金(大写)
(12)手续费(大写)
(13)名义货价
(14)其它
11.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合同 篇十一
合同编号:
本《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租赁合同”或“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出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承租人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双方同意,承租人向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示的租赁物,出租人受让该租赁物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或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进行回购。
4.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已就签订本合同获得必要批准及所有授权。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释义
1.1.1本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1.2租赁物: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标的物。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1.1.3租赁或回租: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承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出租人,再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或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1.1.4买价:指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应支付的价格。
1.1.5租赁物原购买文件:指承租人保管和持有的与确认和行使租赁物权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租赁物购买发票、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价款支付凭证等。
1.1.6交付:指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将租赁物出租至承租人,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的行为。
1.1.7起租日: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当日。
1.1.8工作日:指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以外的日期。
1.1.9年: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自起租日开始往后每一对应月对应日的年度。
1.1.10法律:指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以及原机关对其所颁布或制定的法律文件作出的任何修改或变更。
1.1.11租赁期间:指承租人对租赁物实施占有、使用的期限。
1.2解释
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租赁物
2.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式融资租赁,由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但已经由承租人出租的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和承租人均为承租人,附件一《租赁物清单》中列明的租赁物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2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后,出租人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所有权的,承租人应先办理登记手续,出租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登记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出租人取得所有权的日期。
如因国家政策或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出租人有权决定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亦可要求终止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等,承租人应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等应收款,已支付的租金和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2.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出租人依承租人要求,从承租人处买入的价值人民币元的设备。
2.4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回租给承租人使用。
2.5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租赁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6租赁物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且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唯一目的即为租赁给承租人或再转租他人使用,故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价值认定、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等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件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条租赁物的购买
3.1承租人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见附件一),并于支付转让款之时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
3.2承租人保证其转让的租赁物与承租的租赁物在质量、数量、规格等各项指标是一致的,出租人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3出租人应于本合同生效、并满足相关约定之日,将租赁物全额买价划付至承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4买价支付日期以价款实际到达承租人账户日期为准。
3.5具体的约定详见有关《设备资产出让协议》。
第四条交付、验收和责任限制
4.1双方确认:租赁物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承租人确认租赁物(详见附件一《租赁物清单》)在本《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已由承租人实际占有,并且该等占有至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时仍呈持续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不需要履行实际的租赁物转移交付行为。出租人不对交付迟延或不能实现交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包括预期收益损失承担责任。
4.2由于本项租赁为承租人回租,在出租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时,即视为承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4.3如果认为需要,出租人可以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有关租赁物进行营运的前提下于交付日前对有关租赁物进行查验,并由双方共同签署查验的有关确认书。
4.4承租人应确保其将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时,对租赁物享有真实有效的所有权,在整个租赁期间直到承租人依本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之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他人提出异议,租赁物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查封、扣押等,否则,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之16.2.2项约定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4.5承租人签署验收证明书并将其交付给出租人即确切证明:有关租赁物是“照现状”交付的,承租人并已检验有关租赁物,其对制造商或卖方就有关租赁物提供的保证满意,其已无条件(且无任何保留)地接受有关租赁物在本协议项下的租赁,以及有关租赁物于交付日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在各个方面令承租人满意。
4.6承租人同意,与租赁物的进口、交付、使用或移动有关的任何及一切运输收费,以及任何及一切税款、关税和任何其他收费,由承租人独自承担。
4.7在承租人遵守本协议和其他有关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出租人(并促使有关人士)将不做出任何妨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占用和使用有关租赁物的事情。
第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5.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抵(质)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出租的,应将最终用户的名称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且告知最终用户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事实。
5.2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除出租人外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租赁物。承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的,租赁物由最终用户占有、使用,但是不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5.3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加拆任何零部件或改变使用地点。如承租人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而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4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进行质押,也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租赁期间
6.1租赁期间为个月,自起租日起连续计算,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6.2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的当日,即出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付讫购买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之日。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租金。
6.3起租日为确定的不可更改的日期,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6.4在第6.1条所列的租赁期内,除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租金
7.1租赁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7.2起租的租赁物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x每期租金所含租息=(租赁本金-已偿还本金)×期租息率每期租金所含本金=每期租金-每期租金含租息
7.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中国政府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增加税种、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则租赁利率亦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幅度等于由于税务政策的变更导致出租人基于本合同而应承担的税务负担的变动幅度,以保证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收入和成本维持不变。
7.4承租人同意按出租人编制的附表二所列明的租金等款项的数额和支付日期履行(见附件二《租金支付表》)。
7.5租赁期内采用预付方式支付租金,每期租金应于当期租金期开始两个工作日前支付,出租方应于每个租金期开始十个工作日前向承租方发出该租金期的收付款通知单,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租金支付表》。
7.6承租人应根据《租金支付表》所列示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在支付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前将租金划付至出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7.7如租金支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支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
7.8如乙方出现延迟支付租金,则其后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款项,出租人有权先扣收违约金、赔偿金,再按租金到期的先后顺序依次扣收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足额及时支付到期的租金。
第八条保证金
8.1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前,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也可以由出租人在支付租赁物转让款时扣收,出租人应出具相应的手续。
8.2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及时清偿。
8.3承租人缴存的保证金应占本合同项下承租人支付租金本金金额的5%。
8.4本协议签订后一日内,承租人必须将保证金交付专门账户,由双方共同占有保管,其保证金账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8.5本协议项下保证金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6保证金存管期限按下列约定执行:本保证金为活期保证金,保证金存管至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第九条索赔及赔偿
9.1承租人确认需自行对租赁物的质量、性能及服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
9.2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内,一旦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服务缺陷而导致损失的,首先由承租人直接向租赁物厂商等责任方索赔;如租赁物厂商等以租赁物所有权转移为由提出异议,或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索赔,由出租人索赔,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9.3双方约定,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对租赁物厂商等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
9.4索赔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不论索赔结果如何,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9.5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如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任何损失,则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赔偿。此损失包括损失本身及有关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政府规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保险
10.1承租人应在出租人付款前,向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不低于租赁本金金额_________%的比例对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机械损坏险及通常应投保的其他险种,并承担全部投保费用。
10.2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10.3如承租人未按时投保或续保,出租人获悉或发现后,有权及时通知承租人并要求承租人投保。情况紧急时,出租人可代为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自该费用发生之日起至承租人偿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10.4如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包括到期未付和未到期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其他款项。
10.5租赁物的保险须以出租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由出租人在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买价时予以指定。投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三个月,一切保险费用和支出均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保险合同及保险单原件交由出租人保管。
10.6租赁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保险公司并以出租人的名义办理索赔事宜,出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10.7保险赔偿金由出租人收取。
10.8对于保险赔偿未能弥补的损失部分,由承租人在保险责任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赔付给出租人。
该赔款不计入租金。
10.9保险赔偿金的延迟给付并不能构成承租人向出租人延迟给付的理由,承租人更不能将保险索赔权冲抵其应付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和税费
11.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附件一所列租赁物的安装、使用地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不得改动租赁物的外形、结构。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出租人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承租人应提供检查所需便利条件。
11.2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
11.3租赁物在安装、使用和保管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款、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11.4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处理
12.1租赁物在交付给承租人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12.2租赁物发生损坏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自费将租赁物修复至完全正常使用的状态。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3如租赁物灭失或者毁损至无法恢复原状的程度时,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应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包括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4如果有关租赁物发生承租人认为可以修复的任何损坏,承租人应迅速修理有关租赁物,并将其根据本协议购买的保险就上述损坏所收到的任何款项用于支付承租人修复上述损坏的费用。在修复期间,不影响承租人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13.1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采取留购方式处理,即承租人在支付全部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名义货价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当时的现状出卖给承租人。
13.2名义货价应与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13.3全部租金和名义货价按约定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了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书面声明后,即视作出租人履行了租赁物交付义务。在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时,出租人不对租赁物当时的状态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提前终止合同及解除合同
14.1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出现本合同约定终止事由或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14.2承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于向出租人发出该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付清下述全部款项:
(1)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全部租金(含已到期和未到期之租金,扣除已支付部分);
(2)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计收复利,以及出租人因本合同提前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
(3)租赁物的名义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出租人收到全部上述款项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4.3合同解除
14.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逾期60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或其他款项;
(2)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15.2.4条的约定;
(3)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连续四个季度营业利润亏损的;
(4)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
(5)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出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6)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解除其与承租人的合同的;
(8)承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
(9)出租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10)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侵犯出租人租赁物所有权的;
(11)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承租人未向最终用户履行通知义务的;
(12)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抵(质)押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13)承租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被申请)破产、破产;
(14)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拒绝履行其保证、抵押、质押、回购、代偿等义务的;
(15)承租人或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在办理过户登记、保证、抵押、质押等手续时存在瑕疵、不完善等情况,经出租人指出,承租人或相关方拒绝改正的;
(16)违反本合同或本租赁项目项下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7)违反本合同第10.1条,或者租赁物灭失或永久不适用或不能使用的;
(18)法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4.3.2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选择下列一种解决办法:
(1)承租人以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如有保证金,该总金额扣除保证金)购回租赁物;
(2)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承租人支付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如有保证金,该总金额扣除保证金)20%的违约金,如出租人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租人还应赔偿出租人超过违约金以上部分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15.1出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1.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15.1.2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15.1.3本租赁业务项目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定;
15.1.4出租人进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保证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
15.2承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2.1承租人是依法成立目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15.2.2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
15.2.3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且用于合法目的;
15.2.4承租人实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应提前30日事先书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量避免上述事项对出租人造成不利影响。
15.3双方特别声明
15.3.1本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15.3.2本合同有关限制权利、加重、免除责任的条款已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向对方详细说明且为对方理解和接受,而并非一方格式文本。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6.1.1如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无理干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则构成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立即停止干涉行为,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出租人拒绝纠正或停止违约行为,则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按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16.1.2如出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出租人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附随义务(如通知、保密、协助、配合等)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6.2.1如承租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则自承租人逾期之日起,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复利,或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逾期利率(以高者为准)按日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对于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而造成的出租人对银行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16.2.2承租人发生如下行为:
(1)承租人未能于到期付款日支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租金或其他款项,并且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有关拖欠付款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还未能支付有关欠款;
(2)承租人在任何时候没有按照本协议购买、续展或维持任何保险险别,或者做出或不做出任何事情,而其后果是使有关承保人有权废止保单或以其他方式免除或解除该承保人在该保单项下的一切或任何责任;
(3)承租人没有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而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予以补救;
(4)承租人没有按照本协议将有关租赁物的保险受益转让到出租人处,或者有关租赁物保险受益的转让不能在整个租赁期间持续有效;
(5)承租人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提供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证明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正确的,或是于任何时候重新提及当时存在的事情和情况时会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准确的;而承租人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天内予以补救;
(6)承租人破产或被宣布为破产或无能力偿还任何其他债务;
(7)任何有关协议失效或变成不合法或不能执行;
(8)发生任何其他事情令出租人合理地相信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和有关协议的能力受到损害;均视作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措施或同时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a)要求承租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租赁物交付时原状并按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租金总额根据附件二《租金支付表》确定)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b)行使加速到期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合同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的损失),并将上述款项划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c)要求承租人赔偿全部直接损失。
(d)收回租赁物。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有权选择:(i)在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将租赁物退还承租人,或(i)立即解除合同,将租赁物出售并将出售所得用以抵偿承租人应付款项,不足部分再向承租人追索。
(e)取消尚未交付的有关租赁物的售后回租安排。
(f)请求损害赔偿。
(g)其他法律法规下享有的救济。
出租人采取以上条款之相关措施,并不以此免除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2.3如承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承租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附随义务(如通知、保密、协助、配合等)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4无论再承租人是否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或对出租人因租赁而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出租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赔偿相关损失。
16.3一方如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须承担另一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补偿
承租人特此同意于一切时候均就下述各项向出租人和出租人的董事、雇员、顾问、代理人、股东、关联公司以及其他有关人士作出补偿,并使上述各方和其他有关人士免受下列损害:
17.1因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人占有、管理、控制、使用或操作有关租赁物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无论是侵权责任、合同责任,还是法定责任或其他责任)、索赔、诉讼程序、罚金、罚款、费用和开支;
第十八条出租人权利的累加性
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出租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承租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出租人书面表示,出租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和妨碍出租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出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为此双方均自愿放弃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公平、效力及违约金比例过高或过低的异议权。
19.3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其他当事人的通知须按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二十条
以信件邮奇或传真发出的通知,信件交邮后的第七日视为收件日期,传真发出后的第二日为收件日期。
第二十二条其他
22.1下列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租赁物清单》;(二)《租金支付表》;
(三)《提前终止款项表》;(四)《租金支付调整表》。
22.2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本合同”应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2.3本协议对承租人和出租人及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并适用于他们的利益。
22.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可以不时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应当通知承租人。
22.5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不时做出和履行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进一步的行为以及签署和交付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任何及一切进一步的文件,以便确定、维持和保护对方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从事和实施本协议的意向和目的。
22.6出租人可从到期和应付给承租人的任何款项中抵付或预扣承租人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项下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到期应付给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22.7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本协议项下应发出或做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中文和书面形式、用函件或传真发出或做出(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按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或有关方事先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发往有关方。
22.8如果本协议签署后,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是由于有关政府机关或有权部门的要求,使得本协议售后回租安排不再合法,或是使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有关租赁物承担的税费负担大幅增加,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有关售后回租安排,在此情形下,承租人应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立即向出租人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出租人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应签署必要的文件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使有关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得以转让或转移给承租人。
22.9如果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22.10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11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