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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管理制度(精选8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精选8篇)

1.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一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均可在电子阅览室内阅览。

  二、爱护电子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三、集体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预约,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带队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阅览指导、巡视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四、计算机操作必须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光盘、磁盘带入机房,发现病毒或计算机网络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不做与学习或工作无关的事,禁止玩游戏、聊天,禁止带游戏软件进入电子阅览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发布不良消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不遵守电子阅览室有关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六、进入电子阅览室,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携带食物、饮料入室,禁止吸烟。结束时,正确关机,整理好键盘、鼠标、耳机和桌椅后方可离开。

  七、电子阅览室开放结束后,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室内电源、门窗关闭等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2.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各馆(室)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制度。) 图书馆管理领导机构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校长应直接领导本校图书馆(室),并保障图书馆(室)各项经费的落实到位。图书馆(室)负责人应熟悉图书馆专业知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

  二、分管教学主任负责对图书馆的工作进行管理,布置和检查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负责协调图书馆硬件设施的配备和落实。

3.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三

  1、负责图书、资料、教学用书及图书的发放、回收、保管等工作。

  2、阅览室保持安静、干净。

  3、推荐有助于教学的有关资料,供老师参考。

  4、负责征订、验收、发放报刊杂志,借阅收交图书、工具书或参考书。

  5、维修图书,装订每月报刊,年终交教导处按定单验收,保存好有价值的教学资料。

  6、按时开放阅览室。

  7、剪贴保存有关珍贵资料。

  8、负责不按时归还图书的`收交工作。

  9、图书丢失或外借后无法收回的,图书馆里人员负责赔偿。

4.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四

  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十分爱护。损毁、丢失、盗窃图书资料的读者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1、损毁文献(如圈点、批注、划线、拆散、涂改、卷折、影描、撕剪、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2-20元。损毁程度较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赔偿1元。

  2、丢失图书,可在新华书店自购相同版本或最新版本的同种图书赔偿,每册缴纳2元加工费,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冲;丢失的期刊,可自购同一年度的同期期刊赔偿。如果应赔偿的图书无法购得,根据图书的出版年代、价值等情况按图书原价2―10倍赔偿。

  3、丢失或损坏成套图书中的某1册或数册,应按全套图书定价的2―3倍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4、故意剪裁、撕毁图书的读者,按图书定价的.2倍缴纳赔偿金,同时停止5个月的借阅权,情节严重者通知所在系和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5、凡偷窃图书者按原价的10倍罚款,通知班级和所在系予以教育处理,并上报学院予以纪律处分。

  6、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读者,暂停其借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报学院予以处理。如果是毕业班学生,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班设1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12:20——13:40)

  2.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或其他影响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3.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4.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5天,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5.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6.借阅的`图书不能转借给别班的同学。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7.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8.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9.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6.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书库、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校书库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7.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七

  1、新书分配。将新书按用途合理地分配至各库室,并将分配结果记入典藏书总帐。

  2、新书移交。图书分配完毕,分送至各库室,由领书人当面点清签收。

  3、藏书调整、清点、剔旧、处理。管理员根据读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库室藏书,同时修改电脑记录。

  4、剔旧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首先由图书馆流通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在原架上进行初选,然后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最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小学图书管理制度 篇八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