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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管理制度(精选9篇)

作者:西西 · 发布时间:

卫生院管理制度(精选9篇)

1.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一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为切实落实本制度,特设专人管理。

2.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二

  一、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管理。各个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建卡建档,实行卡片登记,明细管理,责任到人。定时普查登记全院各科室的.固定资产,并由使用人签字。随时增加的固定资产,随时登记,随时建卡建档。

  二、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权限,首先报经院委会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卫生局和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为加强对各项货币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按照卫生局的统一要求,我院设立了基本户、村医专户、公共卫生专户、新农合专户,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四、正常业务资金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进行核算。严禁各类资金混淆使用,相互挤占。

3.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三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

  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

  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意药品来源及价格。静脉滴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细菌性感染所致发热,抗菌药物一般使用至体温降至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

  6、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效果不显或病情加重者,应多方面分析原因,确属抗菌药物使用问题时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根据药敏试验,改用其他敏感药物。

  (三)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原则

  1、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药时间较长有产生耐药可能者。

  4、联合用药可以减少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者。

  5、需联合用药的严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严重感染,可先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后,即可开始联合用药,以后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联合用药应选择协同或相加作用的组合,多数病人应选择二联用药为宜,一般不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如选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应适当减少各药的剂量,以减轻不良反应。联合用药中至少一种对致病微生物具有相当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应为病原菌对其高度耐药者,最好按联合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合理用药。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1、总原则:

  (1)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态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2)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3)无感染迹象的昏迷、脑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糖尿病及接受导尿插管术者不必采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只针对某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地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

  (5)微生态失衡时应进行菌群调查,可根据优势菌选药。

  (6)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

  (7)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放松诊疗操作、手术技巧及严格的消毒隔离。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而有明确指征者仅限于下列少数情况:

  a、选用适宜抗菌药物以防止风湿热的复发,并对风湿热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体摘除术、保留导尿等过程中适当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b、预防流脑。

  c、烧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败血症。

  d、外伤或创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气性坏疽。

  e、新小儿眼炎的预防。

  (8)器官移植及直肠结肠手术病人在术前肠道准备时的选药原则是:

  a、口服不吸收;

  b、肠道药物浓度高且受肠内容物影响少;

  c、对致病菌和易于肠道异位的革兰阳性和阴性需氧菌、真菌有强大杀菌活性的药物。

  (9)围术期预防用药必须根据手术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术持续时间选用抗菌药物。

  2、围手术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I类切口,原则上不使用预防用药,对出现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选择应用。

  如(1)远处有感染灶;

  (2)心脏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脏瓣膜;

  (3)应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

  (4)估计分离组织广泛,手术时间较长,局部组织血供不良;

  (5)有易患感染的伴随疾病、营养不良,接受激素治疗或全身情况差者。

  预防应用的方法是:

  (1)手术前在麻醉诱导期或手术前30—60分钟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手术中血液及组织内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2)手术时间超过4—6小时或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的;应在手术中再给予一次足够量的抗菌药物,以维持术中及手术部位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手术后回病房后应再给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或分次给药,但最多不超过48小时。

  3、内科系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1)对内科病人进行介人性(有创伤性)检查、治疗不一定都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确有指征应用者,也要严格掌握疗程和剂量,不应超过外科手术预防应用范围,即在术前30—60分钟给予—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介入性治疗和检查期间血液及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超过4—6小时即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可在术中再追加给予一剂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持血液和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后回病房应用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最多给药也不应超过48小时。这样足以保证介入(有创性)检查和治疗不会发生感染。术后无感染的和无明确的感染诊断不得随意应用抗菌药物。无指征的长期应用抗菌药物,尤其是广谱药物不仅达不到预防目的,而会引起菌群失调、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

  (2)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有足够的认识,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致病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

4.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四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5.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五

  卫生院医疗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二条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三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第四条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第五条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

  第六条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第七条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八条核实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第九条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十二条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帐账、账证、账实、账表四相符。

  2.审核日常报销凭证,杜绝多报、假报、虚报、无证报销现象;负责审核收付款凭证,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

  3.编制报表。

  医院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

  2、负责医院各项费用的缴交工作。

  3、做好医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4、严格理财、及时完善财务手续。

  5、负责医院管理中心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6、按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7、办理管理中心人员招聘、离、辞退手续。

  8、负责管理中心员工的出勤、考核工作。

  9、负责本处管理中心的现金和转帐票据的收付工作,当天收入的现金和转账票据,要在银行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积压,保险箱内不能积压500元以上的现金过夜。

  10、对办理报销的单据;除按会计审查程序重新审核处,还必须有其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批后才可付款,凡手续不完备或未经管理中心签批的单据,一律拒绝报销。

7.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七

  各部门制度细则

  包括:后勤部工作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污水处理站岗位制度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水工安全工作制度电工工作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物资报废、回收、处理制度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基建管理制度洗衣房工作制度洗衣机保养制度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食堂管理

  制度

  后勤部工作制度

  1、后勤部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财务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后勤部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区至少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

  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后勤部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后勤部主任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后勤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后勤部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后勤部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水工安全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管道水工维修操作

  二.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

  1·上班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操作;

  2·做好检修前工具的检查,确认工具完好安全。

  (二)作业中

  1·用扳手装卸螺栓螺母时,要缓慢旋转,防止扳手脱口伤人。

  2·二人以上检修时,必须有一人负责指挥,互相配合呼应。

  3·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前,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安全、消防同意,不准使用电钻和敲击摩擦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老虎钳夹小物件时,防止手指被夹进,摇手柄脱落砸上脚。夹大或长的物件时,要考虑互相照顾,防止物件伤人。

  5·使用凿子时,凿子尾部的翘要经常磨掉,防止敲击时溅出伤人。

  6·锯割水管时,必须用手扶着被锯下来的部分。对较重的水管应用支架支撑,防止锯下部分落下砸上脚。

  7·焊接水管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清理场地易燃物体,精加工零件必须盖好;

  8·使用电动工具、电焊机要做好防漏电措施,戴好防护眼镜。

  9·供水设备试启动时,应有电工在场,先检查机器各部装配,润滑油情况,肯定电机转动方向,然后进行盘车检查,确无问题时,有专人指挥,方可启动。

  10·供水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之前,不准启动。

  11·检修管道、阀门时,严禁带压检修。

  12·安装阀门、管子、法兰等,不准用手指伸入摸测对孔,防止转动割断手指。

  13·安装高层管道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车辆不得穿过警戒区。

  14·使用板牙套丝,进出板牙时要防止脱落伤人,割断管子时不要用力过猛。

  (三)作业后

  1·清扫工作场所,整理及收齐工具,用具,剩余材料和安全用具等。 2·现场负责人须在巡视一周,检查有无余物。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后勤部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后勤部解决。

  医院物资报废、回收、处理制度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圾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圾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

8.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八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转到指定医院就诊。严格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疫情。

  二、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

  三、各诊室要有流动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室清扫。

  四、门(急)诊的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保持整洁,定时通风换气,每天紫外线消毒至少一次,每次30分钟-60分钟并登记,每周用95%酒精擦拭紫外线灯管至少一次,台面、门把手等易传播区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消毒,室内地面早晚各拖一次,拖完后将拖把消毒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

  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用小包装。

  6、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7、各种治疗、换药、护理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严格隔离,处置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8、一次性用品(注射器、针嘴、输血输液管、各种导管等)严禁重复使用,用后与其他废弃物分类收集,封闭装运,统一回收到指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用废弃物置双层黄色袋;生活废弃物置黑色色袋;放射性废弃物置双层红色袋,各类污染袋要防渗漏。

  9、使用后的锐器应及时放入锐器盒内,达到容量3/4时立即封口,日产日清。

  10、保持抗生素药物使用率≤50%;院内感染率≤10%;院感漏报率≤20%。

  五、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六、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9.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住院病人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1、各病区应将前一日的床位费用及医药收费情况,次日向住院者免费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各病区应认真接待住院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查询,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请财务科物价员协助解答。

  3、为了切实做到让住院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病区和住院处应对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和未发给住院者的药物,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4、住院处在办理患者出院手续时,应在结算前打印好全部费用汇总清单交病患者审核,当病患者审核无误后,告诉病友在出院发票上签字认可。

  5、当住院者对费用的使用与科室发生了纠纷时,病区或住院处应及时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物价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6、对科室不按本规定向住院者提供一日清单,住院处不向出院者提供汇总清单、不执行签字认可制度的,一经查出,将扣发当事人50—100元的医疗质量奖金。